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1日    刘洪宇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0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校内单位采购非教学、科研用途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其中,台式计算机不包括低泄射计算机、无盘工作站、图形工作站、工控机;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移动图形工作站、加固型笔记本等特殊用途设备;打印机不包括便携式打印机等。
二、申购时间节点
批量集中采购采用滚动方式上报。申购人每月均可通过网上申购系统上报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采购需求。
批量集中采购的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月10日早上9:00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午12:00。
招标采购中心于每月截止时间后汇总全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的未上报数据(寒、暑假期间的采购数据于开学后第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汇总),复印机的未上报数据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汇总。采购需求返回各单位确认后上报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
三、采购计划填报
通过网上填报申购信息,填报步骤为:
1、申购人下载并填写《批量集中采购设备需求表》(cg.uestc.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2、申购人登陆cg.uestc.edu.cn采购管理系统,新增申购单并进行项目申购信息添加。政府采购品目中选择四大类设备(品目编号及名称见附表),系统将自动选择“批量集中采购”的采购组织方式,预算总金额栏填写的金额应与《批量集中采购设备需求表》中总价金额总计一致。收货人姓名、收货人联系方式、收货地址及邮政编码必须准确填写,货物、发票及合同均按此信息联系寄送。各项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3、在采购管理-新增申购单-编辑申购明细页面点击“批量导入清单”链接,选中已经填写好的《批量集中采购设备需求表》,点击“确定”完成批量集中采购的网上填报。申购人只能导入与已选择的政府采购品目相对应的《批量集中采购设备需求表》,不同品目的设备需分别申购。请尽量采用批量导入清单的方式上报需求,通过手工填写且填写内容格式与《批量集中采购设备需求表》格式不符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4、招标采购中心对批量集中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返回申购单位确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招标采购中心备案。
三、合同签订和设备验收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设备供应商后,由供应商通知校内各单位送货、合同签订事宜。各单位应做好货物验收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不能协商解决的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与招标采购中心联系。
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设备,必须通过批量集中采购方式采购,方可办理入库和报账手续。
四、注意事项
校内各单位不得自行组织零星采购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设备。
批量集中采购周期为两个月左右,校内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需求提前做好批量集中采购范围内设备全年需求预估并留够余量,同时做好批量集中采购年度预算编制工作,保证用于批量集中采购的预算准确、有效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收货及合同签订,彭老师,电话:61830361
      网上申购及审批,龚老师,电话:61830995

招标采购中心
2016年5月17日

附表:批量集中采购设备政府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
序号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政府采购品目名称
1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2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3 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
4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5 A020201 复印机

2017年批量集中采购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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